工程付款合同
工程付款合同合同双方本合同签订双方为: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乙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本工程付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工程内容甲方承担本次合同所涉及的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工程名称及工程地址为: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本工程总造价为元,款项构成如下:款项名称金额(元)备注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总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的10日内开始制定工程计划以及准备进场。本次工程执行期限为天。甲方将根据已经完成的工程,按下表进度款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比例已完成工程比例进度款金额(元)%%%%%%总计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日内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竣工款:竣工款=(总造价-预付款-进度款)-扣除各项索赔、违约金等后的金额。
工程变更及索赔如工程的品质、数量、进度等发生变化,则应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变更协议,未经签署的变更协议无效。如发生索赔,应进行质量认定、价值估计、申报索赔等程序,由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场或未能按期完成工程,则甲方有权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款项扣除相应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照竣工款金额的1%计算。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按照工程款项总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合同解除如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达成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索要违约方的损失赔偿。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仲裁规定进行仲裁。合同生效及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其效力适用于甲乙双方,并具有合同效力。合同正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为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在本合同正文末尾签字盖章。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