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版《劳务合同》能规避劳动法?注意注意
作为仲裁员,最近处理了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是两名00左右的小姑娘,用人单位是水果店。
事情也很简单:老板认为两名小姑娘工作不行,1,店里有老鼠;2,不当报损导致水果店损失;3,视频监控显示工作中有玩手机行为。等等
老板就叫两名小姑娘走人。
小姑娘也很简单:把工资结了。
在审理过程中,老板举证,拿出了抖音版《劳务合同》,陈述了三点理由:
1、水果店和小妹妹之间是劳务合同
2、根据抖音版《劳务合同》的约定,观察期可以随时解除
3、工作不满三个月,可以不发绩效
出于好奇以及审理需要,我详细看了一下抖音版的《劳务合同》
顺便问了一下句,这是从抖音买来的吗?老板微微一笑,说,这个你别管。
不管不行嘛,各位观察员,劳务合同内容和抖音版多个视频号内容一致:
1、合同名字是《劳务合同》
这一点就要吐槽,民法典出来好几年了,还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明显不专业嘛,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就敢出来卖合同,佩服佩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应当拘泥于合同使用的名称,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主张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根据合同内容认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缔约背景、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履行行为以及当事人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标的等事实认定当事人之间的实际民事法律关系。
司法解释写的明明白白,名不符实的按实际履行来认定,如果用劳务合同可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岂不是虚设。有个成语,叫掩耳盗铃。
2、约定解除
还有抖音上说的,配套确认书再附加解除条件,即
第一个问题,违法约定试用期
一年的合同,写1-3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观察期是什么?按这个确认书,就是试用期啊。一年的合同约定了3个月观察期,后果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法第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个是笑话,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的解雇保护标准极为严格,是不能约定解除的,提前三十条通知解除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情形,而四十条中的不胜任解除是劳动合同最难解除的规定。他这样约定解除,提前三十天可以随意解除,除了无知者无畏,可能还是利用劳动者的不知情吧。
3、工作不满三个月不发绩效
在庭审中,水果店老板说,根据确认书,特别说明,在岗时间不满3个月离职将不享受绩效。我详细看了一下约定确认书的内容如下图:
4、工作不满7天不发工资,周末上班没有提加班费的事。在他眼里,劳务合同嘛,约定工资即可,怎么会有加班费吧
他们的工资结构比较复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提成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交通补贴,餐补等。但是实际发放又没有看出来提成和绩效是怎么发的。
重点在于这一条,水果店老板说,确认书写的很清楚,不满3个月就不享受绩效、补贴,他还强调我是在3个月内将他们开除的。
劳动合同法最大的威力在于可以评判约定无效,约定工伤责任自负无效,约定不给加班费无效,约定0工资无效,因为劳动合同法就干预劳资合意,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等条款的,就是无效的。
我听他得意洋洋的说,在3个月内把小妹妹开除了。心里在感叹,两个00后左右的小妹妹没看抖音或者没学劳动法,解除理由不合法是可以主张继续履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如果再强一点,加班费走起。
仲裁裁决结果,当然是支付两位小妹妹工资了。
是谁给水果店老板这样的胆量的?
抖音的劳务合同模板。
抖音的劳动合同模板是谁拟的?
是谁给了起草劳务合同者的勇气?让他自以为可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真要用上去,一旦被告,用人单位只会作法自毙,作茧自缚。
我也有一些同学朋友亲戚开着小店的,开小店是很辛苦的,自己起早贪黑不说,租门店,请员工,有税务管,有工商管,有消防管,要去进货,要努力卖货,进的货物有损耗,卖不出去的容易坏,要卖出去得花很多心思。一年下来,可能赚的钱是自己从早干到晚的劳务费用,不一定是消费的利润。也有可能是亏本的。
用工的风险很大。如果不缴社保,员工上下班途中一个交通事故,就能让老板一年甚至几年的利润全没。
最后要提醒的是,用人单位要小心所谓的《劳务合同》能规避劳动法的做法,如果这个有用,劳动仲裁和劳动法官无存在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