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商标怎么授权给国外客户
众所周知,商标在法律上是受保护不让人轻易使用,使用必须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且商标也分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在国内外商标都是有专用性的,那么国际商标怎么授权给国外客户?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国际商标怎么授权给国外客户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签署国际商标授权合同协议书。
二、国际商标续展期限
国际续展申请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国单一国家商标的续展,另一种也是我们常说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续展。
根据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的续展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的6个月内,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的,另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未申请续展的,国际局注销国际商标注册。在上述期限内申请的,商标国际注得以续展10年。
国际局收到续展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其注册簿上登记,予以公告,并将申请寄变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继续对国际注册商标予以保护。
三、国际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
(二)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三)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上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
(四)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五)不予受理的国际注册申请
凡不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第六条之(一)(二)或其中一条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六)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商标怎么授权给国外客户的相关内容,国际商标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随意使用的,如果授权联系商标注册人,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快车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