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不愿按格式介绍这本著作了,也不愿去赞美她有多么空前绝后了,有兴趣的自己去百度吧,顺便一提百度百科的内容比维基详细,不必崇洋媚外了。
当初拿起围城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的,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讽刺及其的*辣尖锐,文笔妙语连珠,也对任何角*毫不留情,连韩寒都是“受他启发”,瞬间来了兴致。等最后放下这本书时,我只想痛斥那些拿围城当幽默的人麻木无情。的确,读围城的我是笑的,笑地爽朗大声。读完围城的我是哭的,哭地尽致淋漓。《围城》是充满同情的讽刺,悲剧**的滑稽。她创造了一个个令人鄙夷的小角*,又让读者一个个地爱上他们,同情他们,把自己当做他们。
到头来,城里的人还是想逃出来,城外的人还是想冲进去,我却想永远呆在围城里,假装自己没读完。这种眷恋源于恐惧和对现实的抵触。《围城》是一局沙盘,我可以看着里面一个个人偶上演围城,对着沙盘里的人哭笑,我才能忘了我也是在同样的一局围城里,挣扎着同样的命运。我只想那些说方鸿渐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孙柔嘉满腹心机,暗自*柔的人是何等的残忍,也许他们忘记了他们无不和高松年,李梅亭一等小人是一样的想法。方鸿渐和孙柔嘉有他们的卑劣和平庸,更有他们无法否定的,有血有肉的真实。这种真实是可歌可泣的悲剧**,渲染盖过了《围城》之前多少精心植入的讽刺和幽默;这种真实超越了,升华了文学的力量,返璞归真回到了现实,平凡却重要的现实。
我是连方鸿渐都不如的人,踮起脚尖也算不上平庸的伪知识分子,也许造诣还没有他那么大,也没福分有赵*楣那样的朋友,没福分谈过唐晓芙那样的恋爱,还是没福分有孙柔嘉那样的妻子。若是我有鸿渐那不高不低的成就,也许会满足于生活了。
我是生错了年代,或者是生地太衣食无忧自讨苦吃,错过了围城的乱世沧桑,错过了钱锺书这样的一世大家的作品。讽刺地是,我已踏上了方鸿渐人生的头一步,不知道下来还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吧。
在从法国开回来的船上,我眼里放不下方鸿渐这样的败家子。在他饥寒交迫困倦地歇在一个人的家里时,我却哭他作为一个好人的遭遇坎坷和自己连他都不如的作为。
从嘲笑他人,痛快地作骂社会看到为没有结尾的悲剧痛快,还是感慨《围城》的荡气回肠,不朽的文学魅力。
第2篇:围城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
第3篇:围城读后感800字
读罢,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一定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一定必须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应该为其终身不娶;他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起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他必须保*自己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应该让她相信自己,更应该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围城读后感800字(二)
如其他文学作品一样也有它的主角,如果一定要想如今的电视剧一样定出个男女主角,男主角肯定是方鸿渐,女主角我想应该是孙柔嘉了。但于我而言,我却固执地认为主角只有一个,那就是方鸿渐。方鸿渐当然毫无争议的成为了的主角,但出现在他身边的或者说他曾有意无意的关注过的女人,到底哪一位才是他的“女主角”呢?是以怎样一条线索写成的呢?
我更愿意认为是以方鸿渐的“爱情”为线索写成的,因为爱与情永远是人类的主题。所描写的是以爱情为线索,爱情为主题,涉及爱情的方方面面,诸如恋爱、“一夜情”,“结婚”,“离婚”等写成的当代经典小说。是一部以方鸿渐的浪漫逸事,他的爱情经历,他的许多“女朋友”、“情人”连成线索写成的。从出场的时间顺序来看,可以给与方鸿渐于“爱情”、“女朋友”、“情人”等词语有关的女人排一下序: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实以上的排序也不尽正确,如果一定要做个精确的排序,那倒是头疼的事。(这算不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不过我想凡事都不可能太绝对,都是矛盾的复合体。看待某事情或多或少不可避免地惨杂着自己的主观意见。我想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书中的女人——与方鸿渐有关系得女人,虽然不算多,但从时间上来说彼此有交错的地方,所以不好精确地排序。再者,有的女人虽然也出现在书中,虽然也跟方鸿渐沾点边,有点关系,但我觉一时很难记起她们的名字,诸如在他读书时就与之订了婚的点金银行老板的女儿——周小姐、在他教书时应年轻的汪太太介绍的刘东方的妹子——刘小姐。我和方鸿渐一样,对周小姐淑女早夭都表示些同情。但对方鸿渐而言,周小姐简直就是他的恩人,如果没有周小姐——这位因病早夭的未婚妻,他怎么有机会出国留洋、怎么有机会结识以后他的诸位“女主角”、怎么有机会同已为人未婚妻的鲍小姐风流一宿、怎么有机会遇见令他心动的小女子——唐晓芙
围城读后感800字(三)
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与赵*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第4篇:《围城》中学生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
第5篇:围城读后感-读《围城》有感800字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还来不及遐想许多,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总感觉那末了的句号,并不意味着故事的终结,而是另一段故事的开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那只祖传的老钟大概是因为看到太多的人情世故,感叹之余忘记了跟紧时间的脚步,所以才成了时间落伍的计时机吧。
初读《围城》,便被它细致,生动,诙谐幽默的语言描写给吸引住了,经典之句信手拈来如描写陆子潇鼻子的一句:鼻子短而阔,仿佛原有笔直下来的趋势,给人迎鼻孔打了一拳,阻止前进,这鼻子后退不迭,向两旁横溢。再如描写一位女明星的歌声:那位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跟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的品*。等等不胜枚举,让人读起来都忍俊不禁,这也正是《围城》语言的最大特点,句句都暗含着讽刺。
《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留洋回国后与苏文纨,唐晓芙之间发生的事以及去三闾大学旅途的经过,在三闾大学当副教授的经历和后来与孙柔嘉结婚的故事。有人说,《围城》写的就是婚姻就像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也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在我看来,里面的围城不止一个,婚姻生活只是其中的一个,大围城套小围城,小围城里再套围城,人生就是由这些大大小小的围城组成。譬如方鸿渐的大家庭里妯娌之间明争暗斗,封建迂腐的繁文缛节,正是方鸿渐一直想要逃出来的一个围城;再譬如在三闾大学教书期间所见所闻所亲身经历的教授们之间的勾心斗角,更是一座到处布满机关的围城,幸而最后方鸿渐冲了出来,但是,冲出来的同时,他又步入了另一个围城与孙柔嘉结婚。就这样无休止的出城,进程..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学龄前儿童,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堡工作。
人生,城堡,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第6篇:《围城》初中生读后感700字
我在暑假里看了一本书,至今记忆犹新。这本书的书名叫《围城》,说起“围城”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讲,大家会以为一座城市被围了起来,但是,不是这样的,这两个字还包含着很多意义。
看这本书之后,我体会到“围城”两个字描述的是我们的人生,人生就像一个迷宫一样,只有一条道路,一些人想走出迷宫看看外面的世界,而一些人则想进入迷宫探索里面的奥妙,再有一些人就是走错了方向,困在了迷宫的路途上。
作者钱钟书,以20世纪三十年代为背景,写了当时知识分子人生的*甜苦辣。一群年轻人在努力的进取,学习、工作、结婚、生活。这么一路过来总不是想得那么容易,跌倒了爬起来继续往前走,累了就歇歇,但不能停止,我们要用我们仅有的力量在这条漫长的路上撒下种子,开花结果。
在刚看几页书时,第一个了解的人物就是方鸿渐,我认定他就是主人公。但是我错了,这书上的每一个人物都是主人公,他们都用一件事或微小到一个动作来教会我一些东西,比如言行举止、遇到困难不放弃等等。我个人认为作者在描写方鸿渐时,塑造的这个人物有自己身上的影子。
读一本书需要有耐力,刚开始读觉得枯燥,但越往后越觉得书中的内容非常精*,深深的吸引着我。作者在描写人物的语言沟通时,总是能让人感到很幽默。我们在读这本书时,不应该站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角度去读,应该站在那个年代的人们的思想理念上去品味。
这本书演绎了一个完完整整的人生。我们每个人也不过如此,我们活着就要为这个社会添上一点光*,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们的付出而有那么一点点的变化。人人都知道,只要坚持方能成大事,只要我们能约束住自己的欲望,坚持我们的理想,努力的去实现,我们离成功就不远了,可这谈何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