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采集信息异常提醒,到底是什么原因?
注西城
住房贷款利息
专项附加扣除
填报指南
政策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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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了两套住房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处理方式:政策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若之前年度填报了两套符合首套“利率”房产的,需作废其中一套住房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只保留一套住房的信息。
注意:需作废对应年度的房贷信息,同步更正相应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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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个税APP,首页找到我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进入“我要查询”
02
进入后,找到填报记录,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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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后,点击下面的作废。
更正相应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一步:进入个税APP,找到“办&查”,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二步:点击查看申报记录。
第三步:进入后,点击“已完成”,找到相应的申报记录。
第四步:进入后点击“更正”,按照步骤进行税款计算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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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重复填写
处理方式:请核实您的配偶是否已报送2025年度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若已报送,请双方商定由其中一方进行扣除,另一方则不应再行申报。
提示: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只能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的标准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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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不一致
处理方式:如果您填写的是同一套住房,请仔细检查2019年度至2024年度的贷款合同编号是否完全一致,比如是否有中英文括号格式、短横线等符号格式错误,如有,请修改对应年度的合同编号。
提示:若只是某一年度填报错误其他年度均正确的,可以在错误的年度的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贷款合同编号】;如果每次修改的时候,错误弹窗仍然一直出现,无论是修改哪一年,最终系统还是存在A和B两种编号,这种情况下,错误的年份只能作废重填。
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