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论文评审意见的看法
这几天武大某社会学博士论文的盲审评语引起了极大争议,关于其中的技术细节我不懂,只谈谈我“懂”的一点儿东西。
评审意见中有这样一条:“虽然论文篇幅很长,看似工作量饱满,笔者仍然认为这不是一篇知名学府文科见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应有的质量。”
在该博士论文的博导吕德文看来,“这一评语可谓是诛心之语。公正、公平、客观评价是学术评审的基本原则学术评审不受作者身份、学术地位、研究机构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个成文的学术评审意见中,公然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将学术作品评价和对作者所在单位的看法建立因果联系,甚为罕见”。
我的问题是:什么叫“公平、公正”?是否所有博士论文都按一个标准来衡量才叫“公平、公正”?
具体问就是:是否九八五、二一一以及一般院校的博士论文都按一个标准来衡量才叫“公平、公正”?
那为啥子九八五、二一一以及一般院校的招生分数不一样?是否考500分的也进北清才叫“公平、公正”?
我的看法是:这里面的因果关系是:因~你是知名学府博士;果~应该拿出知名学府的博士论文。好比你被北清录取,就应该达到北清的录取分数线一样。
我还看见这样一个说法:“(水墨如剑)我不认可这种所谓的不合格……在我评审的博士论文里,只要写作基本规范,态度认真,我都压线给过……当下时代,博士已经不是学问科研的代名词,生活或者苟且的生活才是主施律……只要是态度诚恳的写出来,水平差一点不碍事,毕竟还得让这些快三十岁的孩子们尽快的吃上面包、喝上牛奶或者白开水......至于科研理想,就交给有天赋的人吧。”
这段话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很容易引起大家的共情。
但里面的“逻辑”是混乱的。
清晰的逻辑是:
我去干快递、送外卖也能吃上面包、喝上牛奶;
我之所以考博士,是为了吃上好面包、喝上好牛奶。
结论是:你想吃上好面包、喝上好牛奶,就必须付出与好面包、好牛奶相匹配的价钱。
这才是真正的“公平、公正”。
刚起床,还没吃牛奶面包,就写这几句。